2022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表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2022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:

单位名称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
产生规模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(t)流向环评批复环境污染防治措施
4.957(t)
 
静电粉末900-299-120.009荣成市平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环备函【2015】2号、威坏荣审报告表【2020】01024号、荣环审报告表【2017】0017规范化设置危废暂存间,防雨、防扬散、防渗漏、防流失;泄露液体收集装置
 
污水站污泥336-064-170.1
废油漆桶900-041-493
废胶瓶900-041-490.3
废过滤棉900-041-490.16
废矿物油900-249-080.08
废活性炭900-039-490.5
废油漆渣900-252-120.8
废槽渣900-252-120.008